中新EEMRA签署及实施简介

2016/4/23 17:28:42      点击:

 2008年4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新西兰政府关于电子电器产品及其部件合格评定的合作协定》(以下简称《协定》)在温家宝总理和新西兰海伦•克拉克总理见证下由国家质检总局党组成员、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孙大伟与新西兰外交贸易部长菲尔•戈夫代表两国政府正式签署。

       该协定是我国政府与外国政府达成的第一个在产品认证领域的相互承认安排,适用于在中新两国境内生产组装并直运贸易的电子电器产品。

      电子电器是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发展较为迅速的产业之一,也是我国采用国际标准较多、跟进更新较快的领域。在电子电器认证领域,自1984年参加了国际电工委员会相应的检测与认证体系(IECEE),我国的认证制度与国际保持同步发展,促进了我国电子电器产品生产的国际化,也为与其他国家的互认奠定了不可或缺的技术基础。同时,我国认可事业的迅速发展使我国在认可技术上与国际水平保持一致,加入了国际和区域性的认可组织的多边互认体系,从而也为顺利实现中新间电子电器认证的互认创造了条件。

      此次互认范围覆盖电线电缆、电器附件、低压电器、电焊机、电动工具、家用电器、音视频产品、信息技术设备、照明设备9类产品。在电气安全方面,对于新西兰要求获得政府许可的产品,持有出口新西兰产品的CCC证书、加施了CCC标志和NZ标志将被视为获得许可;对于新西兰要求自我声明的产品, CCC证书可作为自我声明的技术依据文件。在电磁兼容方面,持有CCC证书、加贴CCC标志和NZ标志将可以使产品免于自我声明和加贴新西兰的C-Tick标志。
      中新电子电器合格评定领域合作的谈判于2004年初启动,之后,为配合中新自贸区谈判,纳入了中新自贸区框架下。此次签署的《协定》同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的附件,是双方在技术贸易壁垒领域实实在在促进贸易又好又快发展的具体合作。而这也是我国在自贸区合作中在此领域取得的首项成果。
业务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业务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进度查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投诉建议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手机网站